112-113年度志工意外事故保險-特定傷害-新光產物保險(含值勤及交通往返)
自112年11月01日起,「志工意外團體保險」統一集中受理,相關流程如下:
一、 要保或批改文件一律寄送至專用信箱_衛生福利部「志工意外團體保險」 skiad3@skinsurance.com.tw,資料寄送成功後,系統會自動回覆通知。
二、 為簡化要保文件內容,要保/批改文件同步改版,新版文件請至官網下載(亦有提供填寫範例),舊版文件緩衝使用至112/12/31止。
申請項目 | 應備文件 |
首次投保/續保 |
1.要保書(共3頁文件須用印) 2.名冊(電子檔即可) |
人員異動 | 申請書 |
三、 案件照會單、保險單、批單、收據或繳費單,核保部直接提供給要保單位承辦窗口;112年11月01日以前已受理之案件,由原承辦人員完成。
四、 聯絡窗口如下:
連絡電話: | 02-25075335 |
窗口 |
呂小姐899 |
五、 以上資訊已同步更新至官網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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