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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內2次酒駕挨罰9萬元 屏東分署扣押基地台每月租金
2024-01-23

【視傳媒/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前(111)年騎車行經里港,被警察抓到10年內第2次酒駕,監理站對他開罰9萬元,義務人繳納部分款項後沒再理會,移送機關遂連同其他幾筆交通罰單、機車燃料費及健保費,共6萬餘元的案件陸續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去(112)年受理後,曾扣押義務人農會及郵局存款,但執行無著,調查發現他名下有透天厝及來自電信公司的租賃所得,推測男子將房子出租予電信公司架設基地台,日前遂核發扣押命令執行義務人對於電信公司的租金請求權。

 

▲屏東分署執行員受理義務人家人到場代辦分期,示意圖。(圖/屏東分署)

 

 電信公司收到分署公文後回覆將配合辦理每月租金之扣押,義務人的家屬則來電陳稱男子去年下半年不幸中風,領有極重度身障證明,需要該筆租金以支應醫療開銷,希望辦妥分期後分署能撤銷租金之扣押。執行人員衡酌義務人身體健康狀況,同意其請求,男子家人到場代為辦理分期後,分署迅即核發撤扣公文給電信公司,義務人目前皆有按期繳納。

 

 屏東分署表示,當事人如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罰單,可提出證明文件後辦理分期,希望男子珍惜家人的照顧與陪伴早日康復。酒駕會危及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過量也會傷害自己的身體健康,近期尾牙宴飲機會頻繁,分署呼籲歡聚適量暢飲之餘,記得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或找代駕,共同響應酒駕零容忍,飲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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