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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7月開徵 截止日7/31
2024-07-12

113年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7月份已開徵

 

【視傳媒記者小雪/苗栗報導】113年度自用汽(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自1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

 

苗栗監理站提醒車主收到繳納通知書可至金融機構、郵局、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外,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使用一卡通MONEY、悠遊付、橘子支付、嗶嗶繳、街口支付及樂購蝦皮、元大銀行、永豐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代繳系統412-1366(電話號碼6碼地區41-1366)服務代碼169#繳納,若是以信用卡繳納,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

 

車主若因事務繁忙或經常出差不在住居所者,則建議車主可以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服務,於完成約定轉帳申辦後,系統將於徵收期最後一日始自該約定扣款帳戶內進行自動扣繳,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納。苗栗監理站為推廣汽燃費申辦約定轉帳,車主親至監理站辦理即送精美小禮,歡迎踴躍參與。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民眾若是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之車輛,可多利用線上繳費服務或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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