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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元「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將於一百一十年九月三十日截止申請
2021-09-02

(記者林強南市報導)一萬元「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將於一百一十年九月三十日截止申請,台南市勞工局提醒符合資格勞工朋友儘速申請!
為降低疫情對勞工生計之衝擊,勞動於今年六月及七月先後推出「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及「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同時,並為照顧更多有需求的勞工及落實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陸續擴大二項補貼計畫補貼適用對象,並延長申請期限至一百一十年九月三十日。
台南市勞工局提醒,二項補貼計畫申請期限即將截止,符合資格條件但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時間申請,逾期者,勞動部將不予發給補貼,千萬不要錯過申請期限。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今年五月起,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帶來民生生計極大衝擊,政府陸續關注不同身分民眾推出多項補貼措施。
其中,針對「部分工時」及「全時」受僱勞工推出一萬元生活補貼,據勞動部統計,此二項補貼受益民眾預估達一百三十一萬人,截至昨日已申請者約六十七萬人。
因此,還有六十四萬人尚未請領,因二項補貼計畫將於九月三十日截止受理,距離申請期限僅剩七日時間,提醒民眾保握時間提出申請。
另外,有鑑於勞動部先前受理「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申請案件,發現部份申請人所提供薪資所得減少證明文件有未註明勞工身分或薪資月份、遮掩個資、資料不一致或模糊等誤失態樣,也提醒申請人提供之資料需務必清楚及完整,以利勞動部加快審核入帳。
申請期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一)申請條件:一百一十年四月三十日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1)「參加就業保險」、(2)「逾六十五歲勞工,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3)「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四千元(含)以上至三萬四千八百元(含)以下,五月份、六月份或七月份任一月份的全月薪資較四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二十%以上,且減少薪資月份當月月底仍在職,如未有其他排除條件之情形,符合資格者將發給一萬元的生活補貼。
(二)申請方式:備妥薪資單或銀行薪資轉帳紀錄、金融機構帳號,至計畫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提出申請。若有疑義者,可電洽「0八00-八八五-一二三」免付費諮詢專線。
二、「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一)申請資格:一百一十年四月份任1日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1)「參加就業保險」、(2)「逾六十五歲勞工,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3)「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繼續受僱工作參加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二萬三千一百元(含)以下,如未有其他排除條件之情形,符合資格者將發給1萬元的生活補貼。
(二)申請方式:可上專屬網站( https://pt.10000.gov.tw )申請,或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之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上述二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一九五五」,以紙本方式申請。
若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亦可至勞動部官網/疫情紓困專區(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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